软音疏韵

超级无敌弧弧弧的鸽鸽文手。

我爱你,不止是那十年

我曾几度放下这本书,只因剧情太令我难以接受,不忍观看。而里面最让我心疼的自然是知书了,其次,就是小鱼。

当蒋文旭扇下那一巴掌的时候,小书心死了吧?剧情无法挽回了吧?果不其然,小书终于离开了自己相伴十年的伴侣,他带走了自己,但也带走了蒋文旭的心。

我不敢说,蒋文旭不爱小书,因为他对小书的爱,绝对是超过了小鱼的,甚至是超过了自己的。大家可以想象一下,一个人,可以不顾后果也不计性别地和你过着并不富裕的生活,不抱怨,也不后悔。在你要去上班时想要留下来陪他,而他轻笑着给你整理着领带,说:快去吧,谁不知道你是个工作狂。那样宽容,那样体贴。那样的好,是每个男人都想要的也是让人沉沦的。

小书啊,是爱着蒋文旭的,但不是现在这个,是十年前那个,抱着自己喜欢的作者写的书,低着泛红的脸,轻声问他,可不可以顺便也喜欢他的蒋哥。可人,总是在追忆过去,但每当心弦扣紧时,才明白,人心也如镜花水月。

小鱼是爱知书的,但比不上十年前的蒋哥。但他也绝对是大家想要的那种男人。当他知道你性取向的时候,他不歧视你,只是一笑而过。他为没有抢到给你治病的东西而愧疚,而懊恼,这样的医生,这现在这个社会,是少有的了。他和蒋哥一样体贴,可于他来说,如果爱上一个人,那就是爱上了,我可以只是陪在你身边,可以陪你哭,陪你笑,但你也要包容我的小性子,比如说,你说,两个男人在一起,太苦了。他则气鼓鼓的说,你是个男人我也要!如果是,要找男人,那么那样的男人,莫过于艾子瑜。有人说,蒋文旭比他爱小书,那是必然的,小鱼还年轻,他遇见小书,第一次懂得了爱,自然是比不上蒋哥的。但有的时候,爱一个人,就一定要为了他去自残,去死嘛?如果爱一定要是这样,那未免太鲜血淋漓。

过去都是假的,回忆,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。从此不再恨,不再怨。只是那个周身花香的男孩站在那里,朝你轻笑着。

只是个人思想,不喜勿喷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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